〔救生員資格檢定班法〕學、術科測驗項目、方式及評分基準
日 期:2023-06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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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 1.經教育部體育署審定通過後之各受認可機構應遵守基準實施。 2.學科採「是非、選擇」題型各25題,合計50題,應試時間30分鐘,應試開始後15分鐘始得交卷。 3.學科測驗未達70分者,不得參加術科測驗。 4.學、術科檢定時,應全程錄影存證。 5.救生員檢定場地,踩水、模擬救溺應於深水區實施(水深150公分以上)。 6.術科檢定所須器材除有特殊規定外,應符合國際救生總會規格與作業程序之要求。例如:假人灌水後重量須達 37公斤以上,且應置於深水處;實施CPR之安妮吹氣後胸部應能起伏,而非僅以模擬施作。 7.術科單項測驗未合格者,不予通過且該項不予補考,惟得選擇繼續參與其餘術科項目。 8.通過救生員資格檢定之學、術科測驗者,證明其具備救生基礎知識與能力。若通過前項測驗者受雇於游泳池或開放水域值勤, 可由雇主就設施特性或當地水文環境,予以在職教育或訓練,確保受雇救生員具有於該設施與當地水文環境執行救生勤務能 力,以維護泳客及消費者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