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救生員安全講習
一、活 動 名 稱:救生員安全講習 二、依 據: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 三、指 導 單 位:運動部全民運動署 四、主 辦 單 位:中華民國水域訓練檢定協會 五、實 施 方 法: 1. 研習時數6小時以上 2. 研習期間請假或無故缺課,不予發結訓證書及退費 3. 全程講習後,授予救生員安全講習證明 六、研習日期及地點: 1. 中華民國115年5月23日(六)115年5月24日(日) 08:00-12:00 至13:30- 15:30 地點:橋頭國中游泳池 住址:高雄市橋頭區新興路70號 游泳池進入:請由游泳池後門(民主街50號對面進入) 2. 中華民國115年6月27日(六)115年6月28日(日) 08:00-12:00 至13:30- 15:30 地點:右昌游泳池 住址:高雄市楠梓區吉安街55號 地點:左營活動中心 住址:高雄市橋頭區新興路70號 七、參加對象及資格: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救生員證有效期內之救生證 八、師 資:中華民國水域訓練檢定協會教練團及甄審員。 九、講 習 費 用:一千元 (會員另優) 十、報 名 辦 法: 1. 即日起 2. 線上報名或親臨協會填表報名繳費(報名地點:左營活動中心)協會 3. 連絡電話(07)5885967或0931-994131徐小姐 十一、每班次15人次即開班,人數不足時延至下期開班,不周之處請多包涵。 十二、本辦法經報請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核准後實施之,修正時亦同;如有未盡事宜,則依運動部全民運動屬署救生員檢定辦法 訂定實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