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4條規定,申請救生員之資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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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救生員之檢定,應為年滿十八歲之自然人;申請開放性水域救生員檢定者,並應具有游泳池救生員資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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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6條規定,申請救生員資格之檢定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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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填具申請書,並檢附下列文件,向教育部體育署(以下簡稱體育署)提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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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國民身分證、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|
二、 |
無違反前條規定之切結書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。 (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辦作業資訊:https://eli.npa.gov.tw/E7WebO/E701/E701A01A_01.jsp) |
三、 |
申請開放性水域救生員之檢定者,並應檢附游泳池救生員證書。 |